97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專班舊生第一階段選課須知
(含97學年度第2學期應復學學生)
壹、選課
一、選課日期:
自98年1月7日(星期三)起至98年1月9日(星期五)止。
系統開放時間:
1月7日上午8時~1月9日晚上10時止,日夜均不關閉。
二、選課程序:
※選課系統帳號及密碼同學籍系統。
(一)學生選課全部以電腦網路方式選課,選課網址:http://kiki.ccu.edu.tw「教務系統」→「選課系統」→「在職專班選課系統」,相關操作程序請詳閱「選課系統操作手冊」,請同學務必於開放期限內完成選課。
(二)選課完成後,請確認所選取之課程,在科目標記欄顯示出「旗子」時,才算選上。選課完成請至「檢視已選修科目」再次確認。
系統篩選:
針對所有限制修課人數之科目在系統上作篩選,學生上網路之先後不影響選課結果,第一階段選課截止後教學組依開課條件執行系統篩選。
(三)查閱各研究所課程請至「教務系統」→「資料查詢」→「開課資料查詢」→「專班開課資料查詢」,無須密碼即可查閱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研究所在職生每學期可修總學分數之上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,其下限之規定如下: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三學分,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不得少於二學分,第二學期之下限由各系所自行訂定。
當學期修課有學分下限規定者,未辦理第一階段選課之學生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依「學則」第七條之規定予勒令退學。
(二)各系所課程均獨立開課,選課系統學生不能自行所際互選,申請所際互選者請上網下載「所際選課申請表」,並於加退選截止日前辦理完畢,「所際選課申請表」亦請於加退選截止日前逕送教學組登錄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依本校選課須知第七條,選課若有異常,須於加、退選截止日後一週內處理完成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學生不得同時修讀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,如經察覺,其所修上課時間衝突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。(本校學則第16條)。
(五)重複修習之科目學分數(碩士論文除外),不得列計於畢業學分數內。重複修習科目由系(所)審定。(本校學則第32條)。
(六)各系所開課人數下限如下:
(未達開課人數下限而停開之科目,由教學組公告並逕自退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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